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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公司一定要与法人签合同吗? 即时

2022-12-14 06:57:19 来源: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、可以。分公司对外签订的书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,但是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,所以分公司经营过程当中的任何法律风险都一定是总公司承担的。2、分公司,在业务、资金、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,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,从根本属性上来讲,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。3、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,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,领取了营业执照,分公司可以作为《民事诉讼法》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。4、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。设立分公司,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,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,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标签: 法人资格 民事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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